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期印发《关于乡村地区 “通则式”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推动乡村规划管理全覆盖,为乡村振兴提供规划支撑。现将核心内容解读如下,供基层实操参考。
一、适用范围:明确实施单元与审批路径
“通则式” 管理规定以县为基本单元,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制订;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乡镇为单元,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审批机制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批复情况区分:县乡级规划未批复的,纳入相应层级统一审批;已批复的可单独报县级政府审批。
此规定主要适用于经评估无需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填补了此类村庄规划管理的空白,避免 “无规划可依” 的困境。
二、主要内容:聚焦底线管控与弹性引导
(一)强化底线约束
严格传导上位规划的底线要求,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红线等控制线纳入刚性管控,同时将土地管理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八不准” 等规定转化为负面清单,明确限制和禁止行为,筑牢乡村发展的生态与资源安全底线。
(二)细化规划管理要求
明确村庄建设边界划定标准,针对村民住宅、公共服务设施、乡村产业用地等不同类型用地,规定选址范围、建设要求及通用约束条件。创新设置 “留白” 机动指标,允许预留一定用地规模不划定建设边界,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垃圾处理设施等特殊需求及零星村民住宅建设,需通过正面清单规范使用场景。
(三)注重县域统筹与衔接
强调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融合,规划成果以附加图层形式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实现数据互通与管理协同,避免规划碎片化。
三、实施监督:推动落地与基层减负
《通知》要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规定批准后,向村庄提供 “一图一表”,清晰呈现底线管控和引导要求,并推动纳入 “村规民约” 公示执行,强化村民自治与规划管理的结合。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细化实施要求,加强控制线管控和实施评估,同时注重技术指导与业务培训,避免增加基层负担,体现 “实用、简便、高效” 的导向。
几点看法
- 提升基层操作性:“通则式” 管理突破 “一村一规” 的传统模式,为量大面广的普通村庄提供统一标准,减少基层重复编制成本,尤其适合规划力量薄弱的地区。
- 平衡刚性与弹性:负面清单与 “留白” 指标结合的模式,既守住了不可逾越的红线,又为乡村应急需求和零星建设预留空间,避免 “一刀切” 式管理。
- 强化落地性:推动规划要求纳入 “村规民约”,将行政监管与村民自治衔接,有助于提升规划的群众认同度和执行效力。
总体而言,《通知》通过标准化、轻量化的规划管理模式,为乡村规划 “全覆盖” 提供了可行路径,既保障了底线安全,又为乡村活力释放留足空间。后续需关注各地在 “留白” 指标使用、负面清单细化等方面的实践创新,及时总结可复制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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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村庄建设边界划定标准,助力推动乡村振兴
通过标准化、轻量化的规划管理模式,为乡村规划 “全覆盖” 提供了可行路径,既保障了底线安全,又为乡村活力释放留足空间
推动乡村规划管理全覆盖,为乡村振兴提供规划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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