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对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全流程管理作出系统规范,既细化了操作要求,也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清晰指引。现将内容扩展解读,并结合实际谈谈几点看法。
一、总体要求:明确规划定位与管理框架
专项规划聚焦特定领域(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和特定区域(流域),形成省市县三级规划体系。其核心定位是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既要落实总体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和强制性内容,又要为下级规划提供专项引导,最终通过详细规划落地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一张图” 系统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将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等环节纳入统一平台,这不仅能打破部门数据壁垒,更能实现规划动态监管,避免 “纸上画画、墙上挂挂” 的形式主义。
二、目录清单管理:破解规划碎片化难题
《办法》推行的分级分类目录清单制,直指过去规划领域 “多头编制、重复规划” 的痛点。通过自然资源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同制定清单,并动态调整,可实现 “同类规划合并编、无关规划不纳入”。
从实践看,这一机制能有效压缩不必要的规划编制成本,尤其对实施期限短(少于 5 年)或不涉及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的规划 “亮红灯”,体现了 “精编实用” 的导向。同时,要求规划期限与总体规划衔接,确保了政策的延续性。
三、组织编制:强化科学编制与公众参与
规划编制主体明确为自然资源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必要时可联合编制,避免了责任分散。编制过程强调以 “一张图” 系统的国土空间底图、自然资源底数为基础,这意味着规划不再是 “拍脑袋决策”,而是基于精准数据的科学安排。
此外,强制要求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意见,既保障了公众知情权,也能吸纳专业智慧,减少规划落地后的矛盾纠纷。例如,生态环境类专项规划吸纳沿线居民意见,可提前规避项目实施中的环保争议。
四、一致性审查:筑牢空间管控 “防火墙”
审查环节是《办法》的 “硬约束” 所在。自然资源部门从成果规范性、规划符合性、空间协调性三方面严格把关,20 个工作日的时限要求也提高了审批效率。
其中,规划符合性审查紧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 “生命线”,空间协调性审查则兼顾项目与各类规划的衔接,这实际上为国土空间开发划出了 “底线”。对未通过审查的规划 “一票否决”,能从源头杜绝违规规划。
五、实施监管:压实责任闭环
获批后的 30 日成果汇交、近期项目明确要素落地、“谁编制谁实施、谁审批谁监管” 的责任机制,构成了完整的实施链条。尤其是规划修改的严格程序(论证必要性、法定程序报批、同步更新 “一张图”),能防止 “朝令夕改”,维护规划严肃性。
几点看法
技术赋能是关键:“一张图” 系统的有效运行,依赖于各部门数据的及时更新和共享。建议基层加快数据标准化建设,避免因数据格式不统一导致系统 “空转”。
部门协同需深化:目录清单制定、规划衔接等环节涉及多部门协作,需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避免因权责不清出现推诿扯皮。
基层弹性应保留:《办法》允许市县结合实际细化举措,这一灵活性很重要。例如,山区县与沿海县的资源禀赋差异大,规划重点应各有侧重,不宜 “一刀切”。
总体而言,《办法》通过 “系统思维 + 刚性约束 + 技术支撑”,为浙江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提供了 “操作手册”。其落地效果不仅关乎规划质量,更将影响区域协调发展、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等长远大计,值得行业同仁深入研究、扎实落实。




全方位多角度对土地规划进行完善,提高对土地的利用效率
操作要求更加细化,同时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清晰指引
影响区域协调发展、生态保护、民生保障长远大计
《办法》允许市县结合实际细化举措,这一灵活性很重要。
实现规划动态监管,避免 “纸上画画、墙上挂挂” 的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