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论坛
2025年04月28日
天气
站内搜索:
登录
|注册
申请发帖
浅谈在国土空间规划下建设项目选址选线的规划符合性分析

一、前言

随着报国务院审批的杭州、宁波两市总体规划在国家部委审查批复后,意味着同浙江省政府批准同意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共计11个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式全部获批。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其对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二、国土空间规划对建设项目选址选线的指导关系

在2023年最新发布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中明确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过程中应重点考虑明确拟建项目场址或线路的土地权属、供地方式、土地利用状况、矿产压覆、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情况。由此可见可研编制过程中项目的选址选线对于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程度已成为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获批的关键因素。

三、建设项目选址方面应着重关注与三区三线的符合性分析

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保护、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作为选址选线的核心要素。

1、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避免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是受到严格保护的,除国家明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外,其他建设项目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进行非农建设等。在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过程中应充分避免或减少对耕地的占用,以提高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程度,降低后续建设项目的审批难度。

2、加强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在项目选址选线过程中应重点核实是否存在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占用情况,避免因生态保护红线占用导致建设项目在后续审批难以通过。

3、加强对城镇开发边界的核实。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规划建设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不得规划城镇居住用地。由于在本轮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严格受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约束,城镇开发边界形状并不规整,导致位于边界边缘的建设项目会出现选址选线不合规的现象。因此应重点关注建设项目类型、选址选线与城镇开发边界的位置关系是否合规。

热门评论
最新评论
钱军杰
帖子:1
粉丝:0
回复:5
发表于 2025-02-12 16:06
1

学习了

举报
0
回复
谢梦琪
帖子:3
粉丝:0
回复:16
发表于 2025-02-12 16:07
2

学习了!在可研编制中也要关注项目选址的合理性以及规划符合性!

举报
0
回复
梁智滔
帖子:2
粉丝:0
回复:5
发表于 2025-02-12 16:11
3

学习了,如沐春风!

举报
0
回复
回到论坛首页
返回上级
发布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