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必知指南:哪些项目必须招?哪些情况可以免?
李国瑞
发布于:2025-07-29 09:21:5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工程建设及相关采购活动,必须遵守招标投标相关规定。以下是关键规则要点:
一、哪些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根据项目性质或资金来源,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必须招标:
- 关系公共利益项目: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 使用国有资金项目: 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 使用国际资金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达到什么金额规模必须招标?
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达到以下任一标准必须招标:
- 施工: 单项合同估算价 ≥ 200万元人民币。
- 货物采购(重要设备、材料等): 单项合同估算价 ≥ 100万元人民币。
(提示:通常指单项合同成本超100万,或虽未达到但出于成本控制、开发新供应商等考虑应招标的项目)
- 服务采购(勘察、设计、监理等): 单项合同估算价 ≥ 50万元人民币。
- 总投资额达标: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1)(2)(3)项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 ≥ 3000万元人民币。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符合必须招标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可以邀请招标(即邀请特定投标人参与):
- 潜在投标人少: 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 地域限制: 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
- 安全保密/救灾: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 招标成本过高: 拟公开招标的费用占项目价值比例过大,经济上不合理。
- 法规规定: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四、什么情况下可以免于招标?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 安全保密/救灾不宜: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且不适宜招标的。
- 扶贫以工代赈: 使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 专利或专有技术: 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
- 自建自用: 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
- 追加附属/加层: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
- 法律法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限额以下项目: 在必须招标项目中,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法定规模标准的项目,各地具体限额可能不同。
五、招投标常用名词释义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提交的担保(现金、汇票、支票等),金额≤投标总价的2%,且最高≤80万元。保证投标行为有效。
-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提交的担保(比例通常5%-10%,具体由招标方定),保证按合同履约。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注:招标文件必须明确规定此项要求方有效;投标保证金常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 资格审查:
- 资格预审: 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资质等进行审查。
- 资格后审: 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流标: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不足三家,导致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
- 开标: 在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招标文件预定地点公开进行。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参与。检查密封性(投标人代表或公证机构)、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报价及主要内容。过程记录存档。招标人有权验证身份、拒收无效或非邀请对象投标、处理标识不清文件(可更正除外)。投标人可更正宣读错误,不可改内容。
- 评标: 开标后组建评标委员会(≥5人单数,技术经济专家≥2/3,名单保密)。通常要求投标人简短陈述(资格、规模、质量、业绩等,约10分钟)。评审分技术标(技术能力、质量保证)和商务标(报价、合同条款),依据预先制定的标准。可要求澄清不明内容。评委会提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可否决所有投标(需重新招标),或要求补充澄清(不改变原内容)。评审保密,禁止私下接触投标人。
- 中标: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具法律效力),并通知未中标人。双方应在30日内签合同,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若要求)。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应退还。中标人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非关键工作经同意可分)。分包人不得再分包。
- 招标有效期: 投标人购买/收到招标文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投标准备期。
- 投标有效期: 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期限(通常投标截止日起至中标通知日或合同签订日或截止日后若干日),投标文件在此期间有效。
- 分包: 将非主体、非关键工作分包他人(需:1. 分包人资质符合要求;2. 招标人同意)。
- 联合体投标: 多个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按资质较低成员定级。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 其他名词:
- 答疑: 招标人解答投标人疑问(通常书面)。
- 招标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更正。
- 标底: 招标人编制的项目预算,作为评标参考(控制不合理报价)。
- 暗标: 评审时隐去投标人名称(仅编号)。
- 明标: 公开标底评审。
- 议标: (非规范术语,通常指非招标采购方式,如竞争性谈判等,企业内有时指内部议定)。
六、招标流程关键节点
招标公告(≥5个工作日) → 发售招标文件(≥5日) → 投标(自文件发售起≥20日) → 开标(立即进入评标) → 确定中标人(1~3日) → 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
七、主要采购形式
- 公开招标(法定主要形式)
- 邀请招标(法定形式)
- 竞争性谈判
- 单一来源采购
- 询价
八、招标组织方式
- 委托代理招标: 招标人可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指定代理机构。
- 自行招标: 招标人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强制委托。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自行招标的,应向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法规依据(核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通过,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通过,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4月修订)
-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13年4月修订)
-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2018年)
对招投标的情况更加了解了
学到了学到了
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楼主讲的很详细!
学到了楼主~
对我以后的工作有很大帮助,谢谢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