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分离,大势所趋
王文龙
发布于:1天前浙江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在全省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中推行“评定分离”的实施意见(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是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政策层面对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提升招投标透明度的系统性思考。以下从政策背景、核心内容、积极影响、潜在挑战及未来趋势等方面综合分析:
一、政策背景与改革目标
- 国家政策导向
- 该《意见》的制定基于国务院《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旨在通过“评定分离”改革,解决传统“评定合一”模式下招标人权责失衡、评标专家权力过大的问题,推动招投标过程更加科学、规范。
- 地方实践经验
- 浙江省此前已在部分领域试点“评定分离”,例如杭州市亚运村项目通过智能预埋管线提升招标效率,此次《意见》将试点经验推广至全省,覆盖交通、水利、房建等更多领域,形成统一规则。
二、《意见》的核心内容与创新点
- 全面推行“评定分离”
- 赋予招标人自主选择权,明确其可自行决定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并自主制定定标方法(如票决法、随机抽取法等),同时要求定标过程全程留痕,确保可追溯。
- 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
- 要求招标人健全内控制度,重点规范招标文件编制、评标定标委员会组建等关键环节。例如,定标委员会成员中招标人单位人员占比需达三分之二以上,并实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防止权力滥用。
- 技术赋能与监管创新
- 提出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在招标中的应用,如智能辅助评标、围串标识别等,同时要求将信用评价纳入定标考量,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建立“评信、用信”全链条管理机制。
三、积极影响与改革意义
- 优化招投标生态
- 遏制围标串标:通过定标权的转移,减少投标人对评标规则的过度博弈,企业需更注重履约能力和信用积累,而非短期“技术性中标”。
- 提升招标人能动性:招标人可结合项目特点(如技术复杂度、工期要求)灵活选择中标人,例如对施工项目优先考察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对监理项目侧重答辩表现68。
- 推动市场良性竞争
- 随机定标法的推广(如技术成熟项目)可降低人为干预风险,而信用评价的应用则引导企业注重长期信誉,形成“优质优价”的市场环境。
四、潜在挑战与应对建议
- 廉政风险与监管压力
- 招标人权力扩大后,可能面临寻租风险。需强化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如定标办法抄送纪检部门)、定标过程音视频存档等制度,并加强第三方审计。
- 招标人专业能力不足
- 部分招标人缺乏专业团队,可能影响定标质量。建议借鉴北京市经验,允许委托外部专家(不超过定标委员会1/3),并配套专家责任追溯机制。
- 区域规则差异与执行统一性
- 浙江省要求全省统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但地方可能存在执行偏差。需通过动态评估(如工程质量、投资效益分析)及时调整政策。
五、未来趋势展望
- 技术深度融合
- 人工智能辅助评标、区块链存证等技术将加速应用,例如杭州市试点AI合规性检测,可减少人为失误并提升效率。
- 信用体系深度绑定
- 信用评价或成为定标核心因素,例如河南省将企业不良行为纳入信用管理,未来可能实现跨区域信用数据互通,形成全国统一惩戒网络。
- 从“程序合规”到“结果择优”
- 改革将推动招投标从“唯低价中标”转向综合择优,例如北京市明确将混凝土强度、安全事故记录等纳入定标因素,促进工程质量提升。
总结
浙江省的《意见》是招投标领域改革的深化尝试,通过“评定分离”实现权责重构与技术赋能的双重突破。其成功实施需依赖严格的监管框架、招标人能力建设及市场主体的适应性调整。若配套措施到位,有望成为全国招投标制度优化的样板,推动工程建设行业向更高效、透明、诚信的方向发展。
评定分离权责重构势不可挡!
浙江省推行“评定分离”改革是招投标领域的重大创新,通过权责重构与技术赋能,既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又遏制围标串标,推动市场从“程序合规”转向“质量优先”。配套监管与信用体系是关键,若执行到位,将成为全国优化招投标生态的示范样本,助力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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