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助乡模式的反思与多样化
民间资本-民营企业作为联结城乡市场、区域经济和社会民生的重要力量,因突出的创新性、灵活性、独特性而尤具竞争力,其多元的助乡实践亦越发具有研究价值。同时在以往资本助乡实践中出现了“强政府、强集体”情境的“政府规划建设-托管企业运营”的典型模式,其不足凸显。与之相对,在民营经济发达且具有特定社会经济环境的浙南尤其是温州地区,近年出现了民间资本及中小企业直接参与并融入村社的“内生共益”式关系,以及“全过程参与”“一体化运作”“多方协同与企业深度反哺”等新策略。本文试图通过案例解析,对其背后的信息、机制展开研究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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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模式的风险根源与应对之策
诸多学者围绕市场与科层、效率与公平、社会成效与经济收益等辩证议题,梳理并辨析了资本助乡的多个类型,揭示了外力介入所致的风险根源、本质与应对途径,并认为资本下乡处理好“关系”等至关重要,从以往研究中可以总结以下两条主要经验:
(1)诸多模式带来风险,根本在于其导致了乡土关系失衡并弱化了乡村主体性——“外力取代村社,形成单极主导、外嵌规则,不对称难调和且不可持续的关系”是风险根源,而关系失衡导致的“乡村主体性或内生力破坏”是风险本质。
(2)社会力是政府力与市场力的有效补充,也即“社会型治理”具有优化组织动员,降低治理成本与风险等作用,当下乡村亟待“尊重乡村主体及其社会传统,并能最大限度反哺”的新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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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理念萌芽与衍生
20世纪末,在“市场体系融合社会领域及其公共服务”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及“利益相关者理论”等影响下,诞生了混合组织新形式——“共益企业”(benefit corporation,简称B Corp或B型企业,图1),其被定义为“一股顾及并旨在为股东、员工、债权人、供应商、公众等多元主体创造共享价值,拥有‘双重使命均衡’与‘双重制度逻辑’,以善营商的新型商业组织形态”。商业-社会双重逻辑的“制度化内生根植”,不仅再造了企业内部关系,也深化了企业的社会融入。在本案例中,“共益”理念的迁移应用可被理解为通过部门重组、跨部门合作等,打造“内生融入”式新关系格局,形成具有“混合组织”性质的新乡村共同体,以及逻辑交叉的治理体制。
▲ 图1 | 组织类型“混合光谱”
资料来源:作者自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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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岙底实践回顾
4.1 项目缘起及合作框架搭建
温州泰顺的徐岙底村是浙南山区传统村落的典型代表,其在延续历史形态风貌和传统乡土社会关系的同时(图2),也面临人口流失、活力衰退、资产闲置等普遍性问题,以及“行政单极主导”“自上而下传导”等做法带来的“名录式静态保护下活力不足”“行政监管乏力”等一贯困境。近年来,泰顺政府尝试转变自身角色,引导市场同社会力量下乡,以优化协同治理、提效资源配置、协调保护发展矛盾。其积极探索政企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牵头搭建了相关框架,确立了项目“一体化运作”等总体方针,并事先约定了政、企权责义务与角色分工。相关工作助力了土地、闲置房产等资产收储和资源整合,并推动后续多方参与规划,进而为新关系成型、竞合机制建构等奠定基础。
▲ 图2 | 徐岙底村航拍(内容-业态植入为核心的改造前后)
资料来源:墟里官方。
4.2 新关系和竞合机制成型
新阶段企业提出内生共益理念,采取“村企联合品牌与营商环境建设”等策略,及“核心业态自营+平台赋能(运营维护招商)+业务合作(协同互补)”的营商模式。其通过牵头多方合作,推动资源、议题事务等要素或内容的跨部门转化、合并或协同落实,进而促成了“共谋、共建、共管、共治、共享、共赢”关系格局及其对应的“竞合机制”成型。实践重塑了基层组织协作,并充分保障了各方权责利益,特别是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选择权、参与权和收益权——村民通过协商、协作、监督等途径,实质性地参与到了项目全过程及乡村发展治理的各大议题中(图3~图7)。
▲ 图3 | 保护兼活化利用的传统院落
资料来源:作者自摄。
▲ 图4 | 延续的传统产业与农事活动
资料来源:作者自摄。
▲ 图5 | 红粬主题展馆“红地起乌衣”主题展
资料来源:作者自摄。
▲ 图6 | 新乡民及合力新建的敞廊
资料来源:作者自摄。
▲ 图7 | 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推进会(2023年,徐岙底)
资料来源:墟里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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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辨析
5.1 新关系-新模式的成因及特色
研究认为,新模式的产生具有时空必然性与特殊性。具体而言,新模式是相关参与方主观选择同环境条件匹配的综合结果,也即该模式在浙南特定时空诞生,不单出于企业动机及自身客观优势,也出于各参与方意愿及其附带资源、涵盖社会-营商-政策的外部整体环境,及其客观条件等多重因素,而其中“作为核心卖点的传统乡土社会-乡土生活”“商业高容错-低风险的环境”尤为重要。
而与之呼应,该模式也特色鲜明。其并非“行政治理固定程式”同“激烈商业竞争氛围或严苛城市商业运行逻辑”交叉背景下相对固化或“被动适应”的产物,而是浙南乡土特定人文环境、商业情境、地方精神或共同体意识”背景下具有弹性且“主动探索”的结果。
5.2 新关系-新模式的具体保障
研究发现,多方协同、一体化运营等做法在实践中充分保障了新理念落地与新关系维系。也即企业作为核心一开始便摒弃了“单极主导-村企隔离运营”“前后环节分离”等传统做法,并在后续同“财政减负与基层赋能”“乡村建设活化及主体性强化”“村社公共性提升”等政府、村社等的行动逻辑或动机相呼应,进而推动了“非经济利益至上”“长期合作共赢”等新的共同价值观或理念塑造,最终通过实践推动合力成型(也即新关系落地与新模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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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成效
6.1 新模式强化了融合-共益下的
乡村主体性与公共性
不管是“强政府、强集体”情境,还是本案例“政府充分让渡权利-村社长期弱势”情境,逐利本性常使企业一味倒向“运营”,专注于微成本、短周期、快速回报和稳定现金流、最大化股东盈利,排斥建设环节及关系协调等社会性事务。
而在本案例中,企业自发承担了部分村社集体和政府的公共职能,投入诸多精力引导社会性合作,同时也将跨部门合作业务不断转化为新共同体内部事务,以此加大反哺;而利益耦合、组织嵌入等重要举措亦强化了多方融入与共益,以及乡村主体性、公共性、社会韧性。长远看,其切实有效地规避了潜在困境,及其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商业风险。
6.2 新模式塑造多元价值及其有效转化
新模式在实践中系统性地塑造了商业、社会等多重价值,并实现其有效转换。如乡土社会、乡土生活、社区营造运动等作为资源,其社会性价值被市场认可、买单而衍生出商业价值。又如市场资源或资本力量亦通过支持诸如社会性实践、公益活动而转化为社会性资本,进而衍生社会价值同影响力。实践涉及多类对象或关联要素,并形成资源-资产-资金(现金流)闭环,项目和新模式亦在多个维度不断被社会认可(图8)。
▲ 图8 | 项目或实践的社会认可与影响力
资料来源:作者自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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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研究揭示了如下规律和原理:乡土关系是决定乡建综合成效与可持续性的关键,良性关系及其长效机制是乡土地方可持续发展、运行的前提或必需;而在“逻辑交叉”“多元合作且互利共赢”基础上,建构能最大程度 顾及乡村主体性、内生力和村民等 弱势群体(而非权力结构极化)的“共益关系”,是实践成功的基石与扭转原有不利局面的关键。
本案例作为以“新型关系建构”(图9)为切点的浙南民间资本助乡新型案例,兼具代表性、特殊性和研究价值,其“内生共益”新关系-新模式,有效规避了“政企二元共谋”“单极主导”等蕴含的多重挑战与风险,强化乡村主体性和社区公共性,实现了多重价值与互利共赢,为地方借力民间资本-民企,推动乡建创新、乡土社会关系优化与发展治理进步提供了借鉴。
▲ 图9 | 模式比较下的乡土关系
资料来源:作者自绘。
展望未来,徐岙底仍迫切地需要增加系统与机制韧性,以应对当下快速变化的内外环境和主体条件,更长远地维持“内生共益关系及其机制”动态平衡及有序运转。而针对“徐岙底模式”经验的借鉴仍需当事方深度考量,在“术”的维度“因地制宜,量体裁衣”。




民间资本-民营企业作为联结城乡市场、区域经济和社会民生的重要力量,因突出的创新性、灵活性、独特性而尤具竞争力,其多元的助乡实践亦越发具有研究价值。同时在以往资本助乡实践中出现了“强政府、强集体”情境的“政府规划建设-托管企业运营”的典型模式,其不足凸显。与之相对,在民营经济发达且具有特定社会经济环境的浙南尤其是温州地区,近年出现了民间资本及中小企业直接参与并融入村社的“内生共益”式关系,以及“全过程参与”“一体化运作”“多方协同与企业深度反哺”等新策略。本文试图通过案例解析,对其背后的信息、机制展开研究和讨论。
乡土关系是决定乡建综合成效与可持续性的关键,良性关系及其长效机制是乡土地方可持续发展、运行的前提或必需
社会力是政府力与市场力的有效补充,也即“社会型治理”具有优化组织动员,降低治理成本与风险等作用,当下乡村亟待“尊重乡村主体及其社会传统,并能最大限度反哺”的新型关系。